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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 公益性幼儿园不得将考试作为招生条件

阅读:352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12/13 19: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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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教育讯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从昨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公益性幼儿园招收幼儿园所在社区、街道本区()县户籍的适龄幼儿,优先满足当年831日前(831)年满3周岁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可考虑接收其他幼儿入园。每年秋季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根据《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6月上旬需发布招生公告,公益性幼儿园按规定时间进行招生登记,于每年7月上旬张榜公布新生名单。(本文据成都晚报 (微博)记者田芳)
     来源:网易教育频道综合  编辑:roni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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