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保证考试信度和效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和实验教学要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范围及方式
1.考试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做实验,具体内容详见附1。主要考查学生对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
2.考试方式:学校测查与全市统一考试相结合。
三、考试时间及结果运用
根据考试性质要求,凡我市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1.4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就考试范围所列实验组织测查,考试成绩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各学校要将测查安排报区教仪站备案。
2.4月12日—17日,全市统一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即: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普通高中降等录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试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要认真核实学籍,确保所有学生都参加考试。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和全市统筹安排,每生收考试费14元,由学校向学生收取,交各区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办公室集中管理,市、区统筹使用。
五、考试命题与制卷
命题工作由市教育条件处会同市教科院组织。命题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将实验器材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实验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为评分标准和细则。命题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3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试题从考试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各2个,组成3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理、化、生实验各2个。
4月9日,各区站到市教育条件处领取考试试题。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设置原则
考点设置,农村初中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中心城区要相对集中。各区须按照附件2所列内容要求将考点设置基本情况表于4月9日前报条件处备案。
2.基本条件
(1)考点须具备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且仪器设备达到部颁标准“基本”类要求,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考试需要;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3.人员配备
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应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试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布置
(1)环境整洁、安静,安全保卫条件好。 “2014年全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悬挂醒目,考室内“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张贴规范。
(2)设立有考务信息栏,考室安排示意图张贴醒目。
(3)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
(二)考室安排
1.分学科设置考室,每个考室对应一个学科,考室数量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
2.每个考室设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本考室考试纪律,处理突发事件;设监考人员6名,负责相关考试工作和考试成绩的评定,监考教师安排须尽量回避本校教师。
(三)考试流程
考生持准考证以校为单位按通知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然后以24人为一组进行抽签后依次到相应的考室考试。理、化、生每科实验操作各10分钟,考试时间总共30分钟。
(四)成绩评定
每科试题满分为100分,依考查点分布若干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得分60分以上者,该科成绩为及格。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均为及格者成绩方为合格。
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个人申请,学校签章确认到区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4月20日前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性补考。
(五)成绩登录
考点负责按《武汉中考网上报考系统》现场进行成绩登录。各区教仪站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七、工作要求
1.为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郭琳副局长任组长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基教处、监察室,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2.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各区教仪站要加强与教研、招考办等部门协调,组织好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评卷、监考、成绩登录等培训工作。
3.考试期间,我局将派出巡视组,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区教育局要派巡视员深入到考点,加强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