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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湛江中考中招工作通知

阅读:250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4/5/21 1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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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初级中学(含民办):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初三学生继续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现将《2014年保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精心安排,缜密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2014年定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14年4月22日
  主题词:印发理化生实验操作初中升学考试实施方案通知
  定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4月22日
  定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实验操作考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科学态度的重要环节。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提高教师和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实考办”,地点设在教育局电教仪器站),在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定州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贾玉明
  常务副组长:高彩峰
  副组长:胡伟欣薛平芝陈君佩刘敬虎
  成员:谷增生李建恒赵造拴刘彦周宋淑芹苏伟宋英辉赵会敏
  下设“实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谷增生同志担任。
  三、考试内容与时间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内容限制在2014年初三毕业生使用教材规定的学生应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范围之内,主要考试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日程2014年5月5日--5月7
  四、考试形式与计分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采取每个考生从12道试题中现场抽取一道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五、命题
  2014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实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六、组织实施
  2014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组织,实验操作考试报名使用中考报名信息,不再单独组织报名。体考、实考、信考使用同一个准考证。
  七、实施要求
  (一)考点设置
  1、为保证考生的安全,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本着就近、方便考生,送考下乡的原则设置考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全市共设置4个考点,中山东路中学考点、新华中学考点、晏阳初中学考点、李亲顾初中考点。承担考点任务的学校,实验室装备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考场的布置应符合本实施方案的规定,所有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统一标准,数量充足。
  2、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考场各一个,并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卫组、医务室和试卷保管处。
  3、每个考点设考务人员休息室一个,考生点名处一个,设置考生准备室一个。
  4、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应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品。考场实验台上需写明考试题目、实验要求及实验器材,并标出试题签号。
  5、考场要划定警戒区,并有明显标志。平房区要划出五米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必须佩戴与“实考”相关的胸卡,方能进入考场警戒区内。
  6、各考点要在学校门口悬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的横幅标语;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纪的行为和处罚》等规定。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识。要适当张贴标语口号,为考生创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7、实验操作考试全程监控录像,保存视频档案。
  (二)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1、考生学校要做到对考生统一组织,由一名校长领队,按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到达考点,组织本校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离开考点。考试期间,考生学校要确保考生往返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2、各考生学校按日程安排组织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第一次点名。
  3、每场开考前20分钟,点名人员按考号顺序组织考生到准备室,进行第二次点名,宣布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生须知》、《考生违纪的行为和处罚》。开考前5分钟,由点名员组织本场次考生抽签。抽签后分别到相应标志牌前排成三列纵队,准备入场。抽签和排队期间禁止交头接耳和大声喧哗。点名员、抽签员、领考员之间要密切配合。
  4、考生入场后,按题签对号入座,并将题签、准考证放在实验台左上角,由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题签号、准考证;考生在评分表和实验记录单上填写市、考点、姓名、考号,交监考人员核对。检查完毕后,由主考收回题签由领考员交还给抽签员。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监考按评分表为考生评分。终止信号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停止,考生带好准考证由出口退场。
  5、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将考生记录单和评分表签字后交主考助理,主考助理认真核对扣分原因和评分结果,填写成绩汇总表和考场报告单,经主考验收无误,签字后分别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并装入试卷密封袋,封面上写明考点、考场、学科、人数。全天考点考试结束后,试卷保管员将试卷密封袋送交市“实考办”试卷保管处。
  (三)登统
  由“实考办”登统组现场对考生成绩进行登统。成绩登统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学校公布成绩,一份留教育局备案,同时考生成绩以光盘形式报定州市“实考办”用于计入中考总成绩。
  (四)其它事项
  1、实验操作考试不设置补考环节。
  2、因残、病确实不能进行实验操作者,应由考生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需持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填写残、病申请表,由考生所在学校于5月4日前报“实考办”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按12分(及格分)计入升学成绩。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获准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参加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全部参加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生人数多,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真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纰漏和违纪行为,出现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为保证在实验操作考试过程中药品标准一致,全市实验操作考试部分所用药品由市“实考办”统一供应。
  (三)为了防止考场舞弊事件发生,本学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四)各学校认真搞好被推荐考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培训,选派监考教师必须是业务过硬的相应学科现任教师,不得用其他人员代替,监考人员名单要在教育局网站公示,发现不符合监考条件的教师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者责任。
四、录取
  (一)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17号)要求,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为12.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5.8万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6.8万人(含县内招生、市属学校招生和输送珠三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分解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应按省的要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编制上报计划,具体上报时间和办法另文通知。市教育局于5月10日前统一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
  1、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指标分配计划。今年将各县(市、区)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比例提高到50%。市直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招生指标今年继续分配到各县(市、区),分区域按指标和考生志愿统一划线录取。坡头区按县(市、区)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机制将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分配到该区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按50%的比例分别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的国家任务生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填报后报市(附件1)。从2015年秋季起,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和麻章区将按初三毕业生人数比例把市直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比例的国家任务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录取。
  2、特长生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特长生属于国家任务生,招生计划包括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种类型。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得超过三所面上中学举办特色班,省、市、县重点中学原则上不办特色班,只能招收个别特长生。
  3、择校生招生计划。根据省的规定,今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市一级和县一级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招收的“择校生”占当年该校招收普通高中学生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不超过10%。严禁高中阶段学校高收费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二) 投档和划线
  我市中考按志愿批次和志愿组进行平行志愿划线和投档录取。市根据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和1:1的投档比例,划定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先划完一个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后,再划下一个批次。即按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5个志愿组顺序依次划线,在每组志愿中以分数优先,按志愿次序进行划线投档,当考生被划入某一学校后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和志愿组划线。特长生在同一批次实行提前线。具体划线说明如下:
  1、提前录取。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实验班和各中学的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志愿的投档和划线。①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实验班,根据学校上报的拟录考生名单,按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各县(市、区)的国家任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的原则录取。②特长生,根据招生学校上报的术科入围考生名单,以该校国家任务生分数线的60%作为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中择优录取。
  2、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分配指标划线。根据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分配指标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对未达到分配指标数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了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降100分划线,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的该校分配名额,收回指标转为面向本地的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初中学校在分配指标的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已完成或超过分配到本校的指标数,则该校考生不享受降分录取保护。各招生学校要将所分配的名额、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3、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划线。该校在麻章区招收的国家任务生按分配指标划线,其余在全市统一划线,并对报考该校的农垦系统(含湖光农场中学)考生实行在该校全市统招线下降20分划线录取。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引导未上线的考生分流到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一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确保两类教育生源大体相当,两类学校同时完成招生任务。尤其对达到各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的考生,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各普通高中生源情况,统筹调配到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已被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录取,未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考生,或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又不服从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均不予批准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三)录取实施
  1、录取组织工作。第一批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及经批准在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本县(市、区)招生的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及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省属和市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湛江市技校招生办组织。
  2、录取操作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在省中招录取平台进行。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为:市在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及确定上线名单后,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由市教育局将各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单一次性导入省中招录取平台,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在平台进行录取和确认。具体录取时间安排、操作办法等另文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2014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对没有报名参加中考的人员和初中往届生、高考落榜生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高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技工学校除按上述规定录取外,还应按照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报读。2014年春季初三分流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要造册登记,列入升学和招生人数并列入原初中学校中考报考率计算。
  (四)录取奖励政策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的精神,确保考试招生公平,我市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优待政策进行清理和规范,具体加分优待办法另文通知。
  (五)建档与送档
  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录取,电子档案在报名和填报志愿时建立。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普通高中新生电子学籍档案,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中招平台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对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和调档(调取初中学籍档案),再由县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纸质档案由各高中学校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档案按中职档案管理要求建立,报考技校考生的档案根据湛江市技校招生办要求建立。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送档有关事宜按省的通知办理。
  (六)做好初中学校“防流控辍”和高中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启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招生和在校生规模、毛入学率、职普比、生师比、中职教育发展及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并将其纳入“创强”、“争先”督导验收工作体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各县(市、区)要做好初中学校“防流控辍”和高中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完成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输送和招生任务,保持普职协调发展,巩固提升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五、严肃纪律
  (一)加强试题保密和考试组织工作。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秘密级事项。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和考试组织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执行优先录取和减免收费政策。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湛江一中等四所中学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湛办发[2003]21号)中有关招收择校生的规定,对六种人实行优先录取和减免收费政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
  (三)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管理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奖励、输送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继续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风考纪责任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开制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监督制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责任追究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考试招生公开投诉电话,并及时处理考试招生投诉,进一步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市教育局投诉电话:监察室3214285,招生考试科3339667,基础教育科3211036。
  六、其他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要明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考试与招生政策,广泛宣传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惠民政策,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加强宣传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确保完成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巩固和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和生源输送任务的学校和教育局,尤其是对阻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进行春秋两季宣传和招生的单位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协调。为保证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协调好有关股室及各种关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学校和初中毕业班师生及学生家长中去,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好各项工作。县(市、区)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要分别上报市教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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