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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教材购配有多少猫腻(2)

阅读:33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11/13 15: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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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中小学的教材采购、发行,各个环节的返点让利一直是公开的秘密。简而言之,返点明返是可进一步用于购买免费教材、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吗? 提起中小学的教材采购、发行,各个环节的返点让利一直是公开的秘密。简而言之,返点明返暗返之分,也有返给公家和私人之别。明返就是返给公家,暗返则是返给个人。一般来说,返给个人,有一定的风险,我国刑法修正案已将教师收受回扣,列为商业贿赂罪问罪;返给公家,则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上交公家的上级财务,二是作为公家小集体的小金库,三是公家有关参与人员私分小金库。第一种情况,完全符合现行规定,没有任何问题(就如安徽省教育厅在情况说明会上提到的2%让利),第二种情况,只有小金库,没私分,就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第三种情况,则涉及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很显然,用公家的方式,来操作返点,是最保险的方式,也是符合现行规定的方式——安徽教育部门一直声称目前的操作不违规。这就是:由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来经营发行,以收取发行费的方式,来明明白白地接受返点。至于收取来的发行费再进行怎样的分配,已经远离公众视线了。

看明了这一点,也就知道明明可以按低折扣进书给学生,但却通过发行公司按低折扣进货,用全价与政府部门结算的奥妙。在这种思路下,一些地方所宣称的推广循环免费教材,只是停留在口头——每本教材每年都要进行一番小修改,修改之后必须购买新的,怎可循环得起来?总之,就这样,有关部门规规矩矩自己做起生意,赚得盆满懵K裕诨赜谑保缘美碇逼场 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书本费也逐渐纳入免费的范畴。按暗返之分,也有返给公家和私人之别。明返就是返给公家,暗返则是返给个人。一般来说,返给个人,有一定的风险,我国刑法修正案已将教师收受回扣,列为商业贿赂罪问罪;返给公家,则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上交公家的上级财务,二是作为公家小集体的小金库,三是公家有关参与人员私分小金库。第一种情况,完全符合现行规定,没有任何问题(就如安徽省教育厅在情况说明会上提到的2%让利),第二种情况,只有小金库,没私分,就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第三种情况,则涉及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很显然,用公家的方式,来操作返点,是最保险的方式,也是符合现行规定的方式——安徽教育部门一直声称目前的操作不违规。这就是:由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来经营发行,以收取发行费的方式,来明明白白地接受返点。至于收取来的发行费再进行怎样的分配,已经远离公众视线了。

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书本费也逐渐纳入免费的范畴。按理,作为为免费书本费买单的政府部门,应该尽量节省开支,采取最为节俭、高效的模式,比如,直接让教材的出版机构低价定价,政府部门实价购买,同时在合同中要求出版机构完成配送任务(并处理配送中的缺漏问题、书籍印刷质量问题等),这比让一家发行公司,配送所有不同出版机构的教材,效率高很多。而且,如果所有采购教材的费用透明,就是政府部门以折扣价购买出版社的教材,也可防范其中的返点问题——教材定价需经物价部门审核,书籍折扣明折明扣,政府购买免费教材的费用笔笔公开,也根本不会出现所谓多家公司同时配送所出现的管理混乱问题。

当然,要让政府部门有这种自觉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建立制约政府部门行为的教育管理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以此决定政府部门的教育预算开支,并决定预算开支的具体办法,监督落实情况。

     来源:网易教育频道专稿  编辑:roni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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