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二、相关要求
1.2014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相关工作按照本文件通知执行。各地要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中考成绩共同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条件。
2. 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具体考试人数及试卷数报至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详见附件2)。
3. 考试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试卷评阅,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成绩,并责成教研室完成中考总结及试卷评价报告,于7月30日前报省教研室。
4.民族汉考(MHK)仍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事宜4月30日前与教育部考试中心汉考办联系,作文必须写在答题卡背面,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用快件寄往教育部考试中心汉考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602室。联系人:王晓丽邮编:100084,电话:010-8252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