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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丽水中考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阅读:218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4/3/24 1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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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教基〔201432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丽水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织形式
  2014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命题、阅卷
  (一)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五科: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按《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30分。
  (2)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总分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设总分1、总分2、总分3:总分1=五科文化考试之和,满分620分;总分2=总分1+体育成绩,满分650分;总分3=总分2+优惠加分。
  (二)文化考试命题
  今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考试命题采取与兄弟市联合命题的方式。命题依据为《2014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命题注重与社会实际和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进行。
  2.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15%左右,良好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等级制成绩由各初中学校记录到电子学籍系统中。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作为毕业评价依据。高中招生采用分数制成绩。
  三、初中学业考试报名
  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集体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历届生和回我市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外市(含外省)初中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基本信息》表(省内学生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材料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一个学籍只能报考一次。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外省籍在我市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我市学业考试报考,并参加我市高中录取:
  1.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
  4.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一年及以上(注册有我市学籍)。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报名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
 
     来源:网络  编辑:goldfishe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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