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三对不享受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作了更明确的规定
2013年中招政策曾规定: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以及初三年级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今年的文件对不享受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作了明确规定“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以及2013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这一规定明确了时间点,对其他考生更加公平,也避免了不必要纠纷的出现。”陈泓锦解释说。
变化四对体育特长生的照顾政策作了新的限定
据了解,以往定向计划和非定向计划是同步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由计算机动态测算出分数线,分数线测算工作非常复杂也很难解释。而今年热点高中的统招录取工作将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第二步,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三步,对于未完成的定向分配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全市范围内择优录取。
“以往分数线只有在最终录取结束时才能由计算机测算出来,过程非常复杂,而改革后的录取方式更加清晰,分数线的划定也更加简单。”陈泓锦解释说。
变化五统一了驻淮部队和非驻淮部队
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
2013年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照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驻淮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驻淮其它部队军人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3%投档;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军区或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5%投档,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子女加4%投档;团职以上干部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驻淮部队烈士子女,加当年统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陈泓锦对记者说:“今年对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的照顾政策与2013年保持不变。但是非驻淮部队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变动较大,将原来的降分录取政策变更为加分录取,与驻淮部队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相统一。”
非驻淮部队军人子女照顾政策变更为:
⒈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⒉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