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校能否考试 专家有争议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一种论调,公办学校是公平教育,民校是优质教育,公校采取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的方法招生,民校就可以选拔考试。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校考试是合法的,可以自由决定招生方式。按义务教育法,按说不得考试入学,但我们必须理解为民校的考试是对校定教育的选拔。
他进一步解释说,民校除了提供法定的课程目标,还提供特色办学和教育特色课程。这也是为什么民校能收费, 因为它提供了义务教育外的校定教育。“无论大小联盟的考试,只要考试的内容、形式、组织方式,对其他人没有专门歧视性规定,都是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对此,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征则给予了反击。
他指出,小升初民校联考就是违法,民校联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这个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过的, 不管对条例做出怎样的理解,都不能违反上位法即义务教育法。更加合理的解释是,法律的授权对民办和公办同等,同级公办学校没有法律权力来考试,民校当然也没有。”
袁征教授痛陈道,联考不正当地加剧了应试教育,干扰了小学的正常教学,同时严重阻碍真正私立学校的发展及教育生态多样化。
归根结底探因 政府不作为
“说小升初没有考试,根本就是掩耳盗铃!由于学校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就必然有择校,必然有考试,必然有难题。”熊丙奇认为,现在出现一种强烈的呼声———不如恢复“小升初”统考,将择校阳光化。这种对考试回归的呼吁,也表明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彻底失望,政府推进教育均衡不得人心。
他抨击道,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可以实现政绩、权势、金钱的多重收益,远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划算”。择校的收益,可以减少政府部门对教育的投入。教育不均衡、存在择校,无疑是一块谋求“教育收入”的“肥肉”。
怎么去解决“小升初”考试?他尖锐地指出,不是去批评学校、培训机构、家长,而应批评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不作为,真正监督政府采取真正有作为的举措,而不能让老百姓宁愿选择接受不作为。而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政府增加义务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模式,消除不均衡现实。“仅仅打压学校禁止考试,如果学校还是不均衡,变相的考试仍然会存在。”
袁征教授指出,对这种违法行为,广州市政府不能不作为,应该加以纠正。
“这十几所民校为什么有市场,原因在于很多利用了公立名校的品牌和资源,他们集中了大批能考试的孩子。” 他特别指出,公立学校品牌是全民所有的,领导不是学校的所有者,只是人民委派的管理者。“你看看,广州大小联盟民校的校名,基本把公的招牌当作老爹的姓放在自己名字前,公校还委派校长、老师到民校,有的校园都没区分。”
他认为,当前现实的路径就是所有的公立机构不能办民办,对这些国有民办学校要不改公,要不脱钩,政府要痛下决心清理。同时加快恢复公办示范性高中的初中,推进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