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对中考各项工作的领导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管理、教研等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我省中考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试题质量和考务管理水平。
考试结束后,要对中考各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并报送有关数据和评价材料。各市(区)教育局将:①学科基本信息表;②学科试卷分析参数表(第Ⅰ卷)和(第Ⅱ卷);③学科评价报告;④总成绩分布情况统计表;⑤总评价报告,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原始分数。
七、有关要求
1. 各地要从七年级开始实施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认真做好每学期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毕业年级的汇总和整合。要扎实推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2.要切实保证中考阅卷中正确理解命题意图,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做好阅卷的质量监测和考试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考试的信度、效度。各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网上阅卷,促进阅卷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3.要建立初中学生人数的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每学期的在校学生人数,尤其是毕业年级参加中考的学生人数,要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和督查。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对剥夺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力的现象,要制定有力措施加以制止。
请各市(区)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陕西省2014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在考试、录取、评价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韩 烨(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029—88668927
电子邮箱:jjyc2010@163.com
汪建满(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029—85370510
电子邮箱:pjks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