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评价的方法论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体系:一种是实证评价体系,另一种是人文评价体系。与此对应,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运作模式:一种为“指标——量化”模式,另一种为“观察——理解”模式。两种体系和模式各有其优势,也都存在着局限性。从我国评价发展的历史看,最初对学生的评价方法多注重整体概念和印象,缺乏对要素的细致分析;引入现代评价方法后,以评价指标的方式进行较为精确的测量,对观察数据或事实进行量化或“二次量化”处理,“指标+权重”的定量评价方式逐步成为中小学教育评价主要操作模式。然而,传统的教学评价往往把定量评价发展到不恰当的程度,或者机械地运用于一切评价场合。甚至在学生的思想品德的评价上也机械地采用定量评价的方式。而事实上,学生素质的某些侧面和某些要素是很难进行量化处理的,不可能也不应该采用划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对待千变万化的评价对象,也不能完全依靠定量评价手段(如“指标+权重”方式),处理诸如创新个性或创新人格等非智力因素的价值判断问题。新课程所需要的教学评价则是需要汲取上述两种方法论体系的优点,使之相互配合,互相借鉴,分别应用于不同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范畴。评价方法应该是:可以量化的部分,使用“指标+权重”方式进行;不能量化的部分,则应该采用描述性评价、实作评价、档案评价、课堂激励评价等多种方式,以动态的评价替代静态的一次性评价,视“正式评价”和“非正式评价”为同等重要,把期末终结性的测验成绩与日常激励性的描述评语结合在一起。而不是把教学评价简单理解为总结性地“打分”或“划分等级”。
四、全面性
全面性是新课程所需要的教学评价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全面性指的是教学评价必须全面、全员和全程(课程和过程)采集和利用与学生各种素质培养及各种技能发展有关的评价信息,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全部学习、教育的动态过程。
全面性强调教学评价的整体性与动态化,旨在把传统的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为一个整体运动过程。因此,教学评价是在一定的时域内,结合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三种形式的评价,不断地循环反复,动态地监控学生接受教育的全程,把握新课程教育和全体学生各种素质发展的整体状况。所以,为了全面真实地评价全体学生的学业成就和学习潜能,新课程需要的教学评价把教学过程与评价过程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评价对于教学活动的导向、反馈、诊断、激励等功能。评价的信息来源不再仅仅局限在课堂,而是拓展到了学生各种发展的培养空间(包括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等)。评价也不再仅由教师通过课堂内外的各种渠道采集学生素质发展的信息,而是设计各种评价工具,鼓励学生主动收集和提供自我发展的评价信息。
综上所述,新课程所需要的教学评价和传统的教学评价相比,评价功能从甄别选拔转向了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的主体从教师一元转向了师生多元;评价的内容从单一的评价学生学习成绩转向了评价学生各方面的素质;评价的方式方法从单纯地“打分”或“划分等级”转向了以定性评价统整量化评价的多种方式;评价的过程从静态地评价结果转向了动态地评价整个过程,从评价学生的“过去”和“现在”转向了评价学生的“将来”。总的来说新课程需要的是一个能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全面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