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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德育工作应重视内化过程

阅读:49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9/5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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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德育工作,内容不能说不全,形式不能说不多,但是,学生们仅仅完成了对道德规范的认识或浅表层次的常规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依然没有确立。在日常生活中,所谓“慎独”、“三省乎己”等古训全然忘却,“学英雄”时的誓言早已置之脑后。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学校德育只满足于形式上的说教和灌输,而没有注重德育内容的内化过程,以致失去了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衡量学校德育工作优劣的标准不能只看学生是怎么说的,更要看学生是怎么做的。说的要转化成做的,必须有一个内化的过程。德育工作既要教给学生道德规范,又要提高学生道德行动的自觉性,实际上,学生在多年的教育中对道德概念、规范、准则早已耳熟能详,很多时候,他们不是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而是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而不去做。我们必须看到,学生道德认识水平的提高并不意味着道德行为的产生,在认知与行为两者之间,还有一个漫长的内化过程。这个过程的实现,要求我们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层次目标。德育总体目标的落实,应分层进行。首先应教育学生加强自律,不妨碍他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其次是教育学生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再次是教育他们为国家的兴旺发达,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尽心尽职,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学生在分层次达成目标的过程中不断努力,不断追求,德育内容随之内化为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设置“情”“意”台阶。实践证明,要让学生把德育目标、德育内容转化为具体的道德行动,必须为他们设置“情”“意”台阶。德育与智育相比,困难的不是认知过程,而在认知后的情感上的认同,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德育工作只能是空洞的和无效的。道德规范的传授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不同的心理、知识和思想特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我们反对不顾学生实际企图一步到位的德育方法。
凸现德育主体。我们过去的德育工作往往只注重德育目标的制订和道德规范的灌输,却缺乏对人的关注,忽视了道德的个体性和学生主体性。主体性德育采用是不是束缚、强制、灌输的方法,而是体验、省悟等方法,通过发展人的主体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受教育者的人格,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让德育变成学生的一种需要。我们经常大谈学生的主体性,但多数情况下,学生只是一个被动的参与者,因此,要使德育目标转化为学生的行动,就必须使学生由被动的参与者成为主动的参与者。
强化责任意识。当今的学生缺乏责任心,缺乏对他人的关注、对社会的关注、对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关注。要完善学生的思想品德,就必须强化学生的责任心。首先是自我责任心的强化。自我责任心是一种自律和“人心向善”的表现,是对恶的排斥,是在任何条件下对正义、道德、价值的遵守。其次是对社会、对他人的尊重,同时又对不合理现象的自觉反省和批判。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中,强化学生的责任心,为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内化为行动和道德行为持续稳定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托。
那种仅仅是“喊几句口号,唱几句高调,说几句说话,摆几个花架子”的空洞德育应该休矣!我们的注重确立目标、充实内容、革新形式的同时,应强化德育的内化过程,提高德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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