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核查成绩,核查科目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口语和听力、物理、化学,每生申请核查不超过2科;地理、生物、历史,每生申请核查不超过1科。
7月3日(星期三)上午8:00-下午3:00,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学生,持初中学业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到初中学校递交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市内三区外地回青考生由青岛16中受理,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受理)。初中学校接收学生书面申请后,首先对照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初审,如确实认为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与平日成绩有较大差异,可予以受理。初中学校须于7月3日(星期三)下午3:00前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系统》打印学生的核查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送市教育局受理点。市教育局不受理未经学校审查的学生分数核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