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生录取后要公示
市区共有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此时,第二批四个志愿将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会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