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及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生相同。
3.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五、怎样理解“填报志愿要承担责任和风险”?
答: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造成落选,由本人承担责任。尤其须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1.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能办理退档,如果不按时注册报到,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后,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补录。2.补录是安排在正常录取的后期进行的,由于优质学位数量所限,补录的结果也非本人的理想选择。这样,不但考生的正常录取受到影响,也影响了招生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今年,市招考办和各区招考部门、招生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注销、补录的管理,对已被录取但又要求注销再补录的给予相应的限制。
六、各批次志愿个数分别是多少?
答:考生各批次可填报的志愿数是: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除提前批由市招考办统一确定外,其他批次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以越秀、海珠、荔湾三区为例,各批次志愿数:独立招生学校(班)2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1个,择校1个)。提前批6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3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3个)。第一至第二批各6个(其中各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3个,择校3个)。第三批民办高中4个。
由于各区(县级市)所辖的学校数量不同,有的区(县级市)招生学校多,志愿个数就多;有的区(县级市)招生学校少,志愿个数就少,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其他区(县级市)各批次志愿个数以志愿表和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2)职业类学校第四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8个。
七、普通高中各批次第一志愿可填报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普通高中各批次的第一个志愿,按规定可填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但不能填报公办高中择校或自筹经费班。
八、是不是所有志愿都要填满?
答:不要求全部志愿都填满。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职业类学校志愿可以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填报任意批次,可以不报满。但建议考生充分利用志愿容量,以增加录取机会。
九、不同录取批次之间,志愿的顺序互相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按照投档规定,投档是分批进行的,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其志愿顺序是互不影响的。
十、公费和择校志愿在同一批次需要填报同一所学校吗?录取时相互有没有影响?
答:不需要。公费和择校志愿不要求考生都填报同一所学校,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投档时,学校的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计划数对应择校志愿,录取时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