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打拼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今年起可以参加诸暨当地的中考了,录取的学生可以就读诸暨本地的高中。日前,诸暨出台了专门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今年起可与诸暨本地户籍学子一同参加诸暨当地的中考。
据介绍,想要在诸暨参加中考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需要符合以下两项条款中的其中一条:在《意见》下发之前已在诸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在诸暨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工作居住;或在《意见》下发之后进入诸暨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完整的诸暨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在诸暨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工作居住满3年。
《意见》还明确规定,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是指符合诸暨流入地义务教育段入学条件,初中阶段在诸暨连续学习,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而完整的初中学籍,则是指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在诸暨取得初中学籍,并在诸暨电子学籍系统中从初中一年级即进行注册且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这当中,在初中阶段中途由市外转入诸暨就读初中,或者原来在诸暨初中就读中途转到市外,之后再转回诸暨的,都不符合报考条件。当然,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在诸暨初中就读期间,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在诸暨内初中之间有过转学经历的,是不受影响的。
为兼顾教育公平,引导外来人口有序流动和稳定就业,按照适度区分原则,《意见》对于随迁子女的父母也有相关约束规定。随迁子女的中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诸暨市户籍考生相同,都在所就读初中报名。在报名时须持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身份证明材料、职业证明材料、住所证明材料、就读年限和学籍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所就读初中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