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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实验中如何确定实验组和对照组

阅读:55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3/1/15 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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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德国科学家萨克斯将绿色叶片放在暗处几小时,然后把此叶片一半遮光,一半曝光。经过一段时间后,用碘蒸气处理叶片,成功地证明绿色叶片在光合作用中产生了淀粉。萨克斯对这个实验的设计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具体体现在(   )
A.没有对照实验        B.本实验不需要设对照实验
C.曝光处作为对照实验  D.遮光处作为对照实验
答案 D,但有人认为应选C。
为了解土壤微生物是否能分解农药,并尽快得出实验结论,有人用“敌草隆”(一种除草剂)进行了实验。取等量砂土分装于相同的两容器中,a组高压灭菌,b组不灭菌,下列有关事项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a组为实验组,b组为对照组
B.向a、b中喷入等量敌草隆,再置于同一恒温箱中培养相同时间
C.检测敌草隆消失的情况,预计a组敌草隆含量不变,b组的全部消失
D.只用砂土,实验效果不如几种典型土壤混合后的好
答案 A,但有人认为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
师生关于对照实验的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为处于正常情况下的实验是对照组,而经过特別处理的是实验组。这种说法还是很模糊。二是认为显示正结果的实验为对照实验。什么是正结果?什么是负结果?同样不好确定。三是认为处于正常情况且有正结果的是对照实验。这种说法结合了以上两种说法。四是认为沒有限制因素的为对照实验。五是认为具负(相反)结果的是对照实验。
究竟实验组和对照组判段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通常,一个实验总要进行对照实验(有时还要进行对比实验)。对照实验只是一个条件(即因素)不同,其他条件(因素)都相同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实验,研究此条件(因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这一组就是“实验组”,而不包含此条件(因素)的一组称为“对照组”。我们不难发现“对照组”起到一种衬托作用、实际上它就相当于物理学中参照物的作用,既然作为衬托作用的“对照组”其实验过程、结果和现象、对实验者来说已经有感性上或理论上的认识,也就说在未真正做实验之前,实验者对“对照组”的结果已经预先知道。如果发现真正做实验之后“对照组”的实验结果与其之前的结果是不相符合的,说明此实验操作过程有误,宣布实验已失败,必须重做;如果在实验设计中所有的对象组的结果实验者都不清楚,既此所有的对象组为相互对照实验,也就是我们说的条件对照。我们可以根据这来判断“实验组”和“对照组”。如例1中在实验设计中遮光组实验结果实验者已预先知道(叶片中的淀粉已经消耗干净,滴加碘液叶片不变蓝),既其为对照组,曝光组为实验组。同理例2中研究的是土壤微生物能否分解农药,因此含有微生物的这一对象(因素)的一组(a组)为实验组,不含有这一对象(因素)的一组(b组)为对照组。这种确定对照实验的理念,与前面几倍同仁所说的“对实验变量进行处理的,就是实验组。没有处理是的就是对照组。”或“施加变量的为实验组,不施加变量的是对照组。”是不同的。这种理念与验证或探究实验过程的认知规律是相符合的,同时它又能与科学探究过程中收集及分析资料信息的方法相融,因此可以应用到所有实验中。
“对照性原则”是生物学实验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培养学生的的实验设计能力是中学生物学课程标准中所明确要求的一个目标。因此,要使学生准确掌握有关实验设计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首先要求教师把握探究性学习和探究性教学的基本理论,并持之以恒地有效贯彻到教学实践中,而在实验中如何设计对照实验就是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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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教学资源网  编辑:songweiwei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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