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基准的确立与评改计分办法
我们建立的这套中学作文评价指标体系不是针对集体的评价,而是针对学生个体的评价体系,因而评价基准的确立必须体现出个体评价的特点。
基准是区分学生不同表现水平的临界点。在确定好基本的评价指标后,接着为各个指标制定评价基准。在作文评价中,为了实现评价的导向、鉴定和改进功能,我们采用的是多级基准,既有定性基准(分A、B、C三级),也有定量基准也是分(A、B、C三级),用相应的文字描述并配以相应的等级(见附表)。在训练过程中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指出优缺点以便改进,定量评价是给出量化结果以记入成绩。这种分项评分更有可能提供精确的评价和有针对性的反馈。这样,对学生的评价就不会受到评价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如对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评价,从表中可见,从A等到B等的基准在内容上覆盖基本相同,但表现的程度有明显差别。低于C等基准的则被评为不及格。如要进行量化处理,每一项二级指标的“权重”都不相同,不同的权重还可赋予相应的分值区间,如“语言”指标中的A等为22—25分,B等为15—21分,及格为14分以下。
根据各项评价基准统计总分的办法是,先根据各分项标准确定各项得分,最后的“综合得分”是各项得分的总和。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综合测评,由于计入了与每门课程相关的“权重”因子,就能够准确测定出某个学生基本师范技能的整体水平,所以真正达到了“综合”。
有了这一评价基准,学生就可以对照自评,也可以互评。从自我比较中看到进步或值得肯定的地方,从而激发自信心,追求更高的目标;或者通过对照发现自身的不足,从而明确努力的方向,不断提高师范综合技能。
另外,每一次练习作文,我们都把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给学生。在作文评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将自评、互评、师评结合一体。首先,由教师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以范文作示范评价。然后,或全班或小组或同桌或自我开展评价计分活动。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自始至终以学生为主体,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允许相互争论,也允许为自己辩解。教师的作用是组织、诱发、调拨、参与评价。最后收集评分表集中管理,制作成学生作文成长记录袋,便于集中分析,找出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调整教学引导的方向,利于学生作文水平的普遍提高。
四、结束语
初中作文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与实施,在我校上思二中05(8)班、05(9)班首先试点实践以来,学生作文的进步还是比较明显的。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作文评价不再是作文教学的终端,作为反馈环节,它是调节作文教学,促进学生作文能力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动态因素。在作文教学序列化训练中,作文评价作为学程目标达成的阶段性水平反映,它的主要功能除了对学生作文从字、词、句、篇、语、修、逻、文等方面进行评改,以养成其基本文章规范的素养外,更重要的是对其成就和失误及其发展水平及时反馈,不断调适作文教学的目标及实施方案,激发和强化学生作文的兴趣和潜能。因此,作文评价不再是作文教学的末端和边缘,而是居于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环节。客观地说,作为一种综合评价,作文的评价没有绝对模式和统一标准,实际上只能是一种估价评定,但从文章和写作的基本规范入手,教给学生知识和规则,并在作文批改的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