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委已经出台的《2011-2013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昨天天津市教委又公布了《2011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高到3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提高至20分,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填报1至两所志愿校。市教委也同时公布了今年承担实验任务的42所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名称。
今年天津市进行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改革,在办学条件好,社会认可度高的优质高中学校范围内进行,承担实验任务的学校应是区属市级重点中学。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以区(县)内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校指标分配名额计算公式为:
优质高中校招生计划×30%×学校毕业人数/分配名额数=全区(县)初中毕业生总数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可以填报1至2所志愿校并可以享受降20分录取的政策。如果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没完成,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和办法进行二次分配。